各镇街、区直有关部门(单位):
根据区级机构改革工作需要,经区委、区政府同意,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选调计划
根据报名情况,拟选调工作人员10-20名。
二、选调范围
在定陶区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(关键点是行政审批职责调整的部门及所属单位,不含中央、省驻陶单位)、镇街在职在编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、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中选调。
三、资格条件
(1)大专及以上学历;
(2)年龄在45周岁以下(197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);
(3)投资建设、国土规划、城乡建设规划、食品药品、农业、畜牧、农机、交通运管、城市管理等领域,从事行政许可审批和现场勘查勘验、评审、测绘等关联事项勘验事项办理的业务骨干及法学类、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优先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:
(1)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(2)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;
(3)按照有关规定,试用期内人员或在现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;
(4)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有夫妻、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;
(5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报名时间
2019年1月26日--1月31日。
五、选调程序
姓名 |
性别 |
出生 年月 |
(岁) |
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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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 |
籍贯 |
出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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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党 时间 |
参加工 作时间 |
健康 状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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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 学位 |
全日制 教育 |
毕业院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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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学位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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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 教育 |
毕业院校及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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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得学位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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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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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 |
职务职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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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单位方式、时间 |
身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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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、工资拨款方式 |
手机号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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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 工作 简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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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工作 业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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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惩情况 |